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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交房是否合理
来件人:小五    来信时间:2018-08-01 15:51:51
来信内容:
您好,本人在望城区嘉宇西苑购置了住宅,目前正在交房中,开发商要求先收房并缴纳一年物业费才给钥匙看房和验房,请问这样符合流程吗?如果不符合,业主是否有权利要求先行验房,开发商整改问题完成后再行收房?整改期间的物业费是否应由开发商承担?
另外一个问题是,每层都有一个长约5米的连廊,高度1.2米左右,没有任何防护,鉴于长沙最近已经发生多起小孩高层连廊坠楼事件,请问我市对商品房的连廊安全有没有相关标准?业主是否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将连廊安装好防护网以防止坠楼的发生?
回复内容:

小五:

 您好!根据职能职权划分,建议咨询市住建委。

201882

回复时间:2018-08-02 10: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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