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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阳光100凤凰社物业费批价公示与备案
来件人:Daniel Hu    来信时间:2018-07-20 15:52:10
来信内容:
开发商:长沙阳光100

事因:
我是阳光100凤凰社的一名业主,今年5月30日按合同约定收房,合同约定物业费2.98元,因业主普遍反映物业费用过高,开发商在收房时又让所有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稍稍调低物业费为2.48,于2022年5月30日到期后继续按2.98执行。据本人了解,长沙大部分新建小区物业费在2元左右。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号)文件精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请问何来依据收取如此高额的物业费,请问物业公司为何可以随意提高或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难道收费没有约束,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吗?故特向贵单位求证《阳光100凤凰社物业费批价公示与备案》,同时请教业主交了这么多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服务各种不到位的问题政府部门如何监管?
回复内容:

Daniel Hu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阳光壹佰新城五期由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委申报备案的价格为2.98/平方米。

感谢你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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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27

回复时间:2018-07-31 1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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