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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云台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来件人:岁月静好    来信时间:2018-04-26 17:15: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东云台小区的一名业主,近期马上收房,临近收房之际。东云台小区的开发商尽然先卖起了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无产权),并对广大小区业主道该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收房日为4月21日至4月28日,4月14日开始售卖地下停车位,售价从11万到16万不等),对于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以后均按照20元24小时的临时访客收费。这样下来一个月小区业主的停车费多达600元/月左右,请问这样做该开发商是否合理,这么高的停车费对于小区业主来说确实难以承受,小区要收停车费这无可厚非,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业主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望市领导来给予协调、处理开发商与小区业主之前的矛盾。为感!!!
另外我还要向各位市领导建议一下。既然当前全国许多城市新建楼盘都因小区车位对小区业主停车收费费过高或者对小区业主停车位只卖不租的事情,经常出现了广大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产生摩擦,甚至出现了流血事件。有一些城市已经针对小区停车位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立法。避免了业主无法可循的保护自己,我觉得我们大长沙这样一个在全国居住幸福指数较高的城市更应该出台一些这样的政策,让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更加幸福地生活在这座美丽的星城。
回复内容:

岁月静好:

您好!

2018426日,您在领导信箱反映“东云台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6680号)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提供相关凭证,我委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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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427

回复时间:2018-04-27 1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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