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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府台违规收取搭版费
来件人:一叶子    来信时间:2018-03-28 23:12:05
来信内容:
位于金星北路的万象府台项目于2018年3月27日开始房屋认筹,认筹流程中开发商强迫客户与第三方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签订房屋搭版费用1980元/平方,不提供销售发票,后续有任何质量问题开发商不予承担,但如不签约无法参与房屋认筹,实属变相违规加价捆绑销售,且还逃避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呢?如不符合是否可以请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呢?
回复内容:

一叶子: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办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万象府台楼盘由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目前有两栋在售(4号栋、7号栋),均于2018326日取得预售许可证,2018326日晚至2018328日进行公开认筹,2018331日对外开盘销售。在销售现场,开发商对开盘销售的商品房,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

上述两栋共有商品房396套,除在建抵押4套、物业管理用房4套、公司员工购房8套外,其余380套(户)已签《房屋委托施工合同》,此合同专为购房者与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就镂空层搭板施工所签。镂空层搭板施工方所收搭板费,在开盘销售现场,对镂空部分的具体面积、图纸、工艺及收费标准进行了统一公示,在购房者与施工方的《房屋委托施工合同》中有约定,是签约双方真实意思表达。

该局认为,万象府台楼盘开发商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次销售中,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未发现违价行为。

能否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镂空层进行搭板施工,不属价格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商品房销售与搭板费收取是否涉嫌捆绑销售,建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因您所留电话1807515419不存在(少一位数),您指定Email地址120867034不明确,所以该局无法联系您亦无法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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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428

 

回复时间:2018-05-02 0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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