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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川九号二期开盘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
来件人:王先生    来信时间:2018-01-08 12:06:01
来信内容:
您好!长沙市雨花区清溪川九号二期是新楼盘,在今年4月底至8月底分别开盘了6#、11#、9#栋,开盘价格从一万一千多的均价涨到一万两千多,其他7#、8#、10#栋已经封顶,却迟迟不对外销售,一路之隔的五江天街南区2016年10月开盘的价格是七八千,而且据我了解,周边一公里范围内,2016年十月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没有报价一万以上的,所以清溪川九号二期明显高于该楼盘周边2016年底的价格,请问清溪川九号二期这个情况是否违反《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操作规程》?
回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您向领导信箱咨询清溪川九号二期开盘价高于周边房价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溪川九号二期因无去年十月销售记录,按我市此次调控房地产价格指导性文件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规定,由雨花区人民政府找与之相匹配的同质可比楼盘,我委会同市住建部门、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共同参考这些楼盘去年十月的销售均价核准清溪川九号二期销售价格,没有违反《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气操作规程》。

《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不适用于我市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按市人民政府长政办发[2017]65号文件执行。

 

20181月9日

回复时间:2018-01-09 10: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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