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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标准
来件人:伍先生    来信时间:2017-12-21 15:08:50
来信内容:
我是岳麓区麓谷小镇的业主,就本小区几个问题向贵单位咨询:
1、本小区五号栋按合同约定是2017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备案等相关文件,后多次向质监站反映依然无果。
2、五号栋目前已交房四月有余,依然无路灯,无门禁等配套设施,但交房时却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费是按每平1.8元收取,这明显违反平等自愿的合同法精神。
3、湘发改价调〔2017〕4号文件,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请问政府有没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收费文件。
恳请贵单位核实后予以回复
回复内容:

尊敬的伍先生:

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咨询小区物业收费一事,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麓谷小镇小区暂未向我委报送物业收费标准申请资料,目前我委还不清楚该小区服务等级和水平是否质价相符;长沙市物业收费管理目前暂按湖南省发改委颁发的《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执行,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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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8

 

回复时间:2018-01-18 14: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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