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沫子:
您好!
2017年12月18日,您反映“左家塘2076至高点大楼、公寓楼停车是否违规”的信件收悉。我们主动与您联系,但由于您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们无法了解具体情况,现将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和《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城管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长发改价服[2017]16号)相关规定,商业场所(包括写字楼、商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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