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杨先生:
您好!
2017年12月6日,您来信咨询“大腿骨折医用耗材价格”收悉。我们及时与您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现将相关价格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医【2014】82号)相关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您反映的该医院属非公立医院,其医疗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医院必须做好价格公示或告知制度,据了解,该医院在使用高值耗材前已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情况,没有违反相关价格政策。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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