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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市民化意愿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
来件人:小谭    来信时间:2017-04-17 23:31:39
来信内容:
尊敬的长沙市发改委领导:
您好!我们是湖南师范大学研行者团队,我们团队利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进行了实地调研活动,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及政策进行分析。这是两会讨论的热点话题,,同时自2016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农业户口转移的相关问题更是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调研的地点选在了人流较为集中的长沙、株洲、湘潭火车站,对象为来自各地的农业转移人口,以一对一问卷调查、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展开。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898份。
一、市民化意愿问题
1、半数以上农业转移人口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且性别、年龄、家人意愿三个因素影响意愿。
2、农业转移人口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存在较大分歧。
3、半数以上农业转移人口愿将农村医、社保转换为城镇医、社保。
4、城市生活成本高、没有能力购买住房、农村空气更好以及城市交通拥挤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
5、完善的子女教育、就业机会、城市社会保障完善是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因素。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劳动就业三方面,社会保障是农业转移人口最希望享有的市民化待遇。
二、市民化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户籍制度宣传不到位
2、市民身份吸引力降低
3、农村退出机制缺乏有效激励
4、社会保障仍与城镇居民存在差距
5、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
6、市民社会融入程度较低
三、促进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综上,应该充分认识和分析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和意愿的影响因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据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加强推进市民化的政策宣传
基于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的切身体验,我们认为政府应当在户籍制度改革宣传上加大力度,重点突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强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必要性,在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氛围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政府作为推进市民化的提倡者,可以通过联合一些机构共同执行这一举措,如通过专门的农业转移人口组织、工会,一方面进行市民化的理念宣传,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市民的相互交流,帮助他们逐渐融入城市生活;又如通过公益组织,定期的组织一些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活动,如棋牌比赛等,丰富其业余生活的同时,增加他们对于城市生活的认同感;再如以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为牵头,定期召开农业转移人口的会议,一方面了解他们的诉求、解决相应的疑难,另一方面传递关怀,增强其对城市的认同。
2、逐步剥夺附加在户籍特别是农村户籍上的福利,配套与市民化相适宜的土地制度建设
一些农业转移人口希望既能享受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又保留农村居民福利,两头通吃。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农村户口含金量更高”的认知,从而抑制了他们转移户口的意愿。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的福利加以规定,却没有触及关于农业户口的相关改革。所以,应该逐步加强剥夺对农村户籍上的福利,真正实现从农村到城镇,都不以户籍为福利的获取和划分标准,落实以区域为准的福利划分,使户籍与福利真正脱离开来。这样,一方面,可以实现通过农业补贴促进农村发展的同时,一部分对农民的财政补贴也可以用在促进市民化进程中,从而推进市民化进程的实施。
3、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均等化
1)就业方面。一方面要尽快建设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使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渠道畅通,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失业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工会和相关公共组织对农民工进行系统全面的职业能力培训,并提供一定补贴,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同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自行创业,对于有创业意向的农业转移人口可放宽贷款条件,减少税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2)住房方面。为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要求,应该统一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可以将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也纳入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体系当中,制定符合农业转移人口实际情况的住房公积金体制。如此一来,逐步把住房这一踏实的要素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才能放心的留在城市。
3)子女教育方面。加强教育保障,让农业转移人口的随迁子女享有城市居民子女相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既是推进市民化的有效手段,更是使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重要举措。学生及家长落户在长沙,教育部门会根据住址及户口所在地的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具体操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通过加强教育保障,真正解决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4)社会保障方面。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将农业转移人口和当地居民一起纳入其常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对基本医疗卫生进行均等化普及。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进行逐步整合,统一建立保险制、救助制的基本城乡居民的医疗制度;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应该统一实施,全面覆盖,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
4、建立多元成本分摊机制
如果仅让政府和农业转移人口自身分摊巨大的市民化成本,会使市民化的进程既艰辛又缓慢。所以,应该由政府主导,探索建立一种农业转移人口、企业、政府三元的成本分摊机制,减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压力。同时,为避免农村土地闲置,鼓励愿意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交出农村住房用地和农业用地的经营权,并对主动上交土地经营权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资金补偿和城市买房优惠,缓解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后续保障压力。
5、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环境问题已经逐步成为人们考虑居住地的重要问题,所以,我们认为政府推进市民化的重点应放在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城市,通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来吸引农业转移人口的自由流动。可以将大城市的一些工厂企业向中小城市转移,增加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机会,减轻大城市工业污染,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并且,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必须得到有效的提高,当政策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时,城市里相应的综合能力必须能够负担得起这一部分人的进入,并能使这部分新市民和原有的城镇市民在城市里有序健康生活。如此,推进市民化才有其意义和价值。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考虑一下,望研行者调研团队的建议能被采纳,如需详细了解,我们可另附调研报告。谢谢!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回复内容:

 

小谭同志:

    您好!

    您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市民化意愿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的来信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委已将涉及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工作纳入了“十三五”规划。《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章第三节第四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已明确:

    1、人口转移同城同通道。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施与农业转移人口相关的耕地、草地、林地、宅基地和农房处置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将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能力。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推进外来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2、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并同等享受教育免补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3、社会保障同城同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实行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取消全市行政区域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督促企业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及相关费用。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工作,我市已在《长沙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长沙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中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社保问题等提出了具体措施。

    三、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该工作由设立在市住建委的长沙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您也可将相关政策建议向该办公室反映。

    感谢您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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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21

回复时间:2017-04-26 1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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