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小谭同志:
您好!
您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市民化意愿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的来信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委已将涉及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工作纳入了“十三五”规划。《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章第三节第四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已明确:
1、人口转移同城同通道。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施与农业转移人口相关的耕地、草地、林地、宅基地和农房处置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将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能力。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推进外来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2、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并同等享受教育免补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3、社会保障同城同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实行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取消全市行政区域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督促企业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及相关费用。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工作,我市已在《长沙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长沙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中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社保问题等提出了具体措施。
三、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该工作由设立在市住建委的长沙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您也可将相关政策建议向该办公室反映。
感谢您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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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 |